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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自己家的醜事,真的,我恨透了這些醜事。

我從有記憶以來,跟父母住在同一屋簷下的時光只有2(幼稚園)+3(國小)+3(國中)+1.5(高中)=9.5年。

我沒有自己的生活空間,也沒有真正的所有物,就連牙刷擺著到最後也會變成其他家人的。我不在家的時候,我的衣服會突然有一天變成表妹的,但是我事先不知道;我不在家的時候,我的玩具或小玩意兒會突然不見,但是我事先不知道;我不在家的時候,我排列整齊的故事書,會突然通通被打包出去送人,我事先也不會知道。

我跟自己父母沒有相處超過十年,我不是很懂我的母親要這樣做,但是我至少默默忍了很多這種事情,我年過三十,我都是寄住在親戚家裡,我學會把自己的東西隨身搬著走。我認為自己父母親的家,沒有我的空間,在那哩,我沒有衣櫥,我沒有書桌,我沒有拖鞋.............這次剛拆的牙刷,下次再見到已經是別人的了。

我跟我妹妹抱怨,我不喜歡我的母親總是沒有經過人家的同意,就把子女的東西送人。我妹妹口氣很差的回我,反正那些東西你又不會用,擺著很佔空間。我回她,所以你跟妳女兒的東西都可以擺、可以堆,我的東西都不可以,那我回去那個地方做什麼,又沒地方擺我的東西,簡直不是我的家,我覺得我沒有回去的必要。

以下我妹跟上面一樣的大道理重複三五遍,我就省略了。

我覺得承認自己不喜歡自己家人,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,我希望自己能多想想他們對我好的地方,但....我想不起來。我妹之前還叫我出錢跟他一起買房子,我說我沒錢,不要說頭期款沒有,就算生出頭期款,我連利息都繳不出半毛。她說她不覺得我沒有,她希望將來給她女兒上學的地方有房子,這樣也都要我做。

我很討厭跟我的家人講話,總是會變成這樣,通通都是我的不對,是我沒有隱忍,是我貪心,是我沒有替大家想,是我活該必須寄住在親戚家。最討厭的是,我只要說那我搬出去租房子,他們又會說我不知道好歹,阿嬤對我有多好,我竟然讓他當獨居老人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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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ndy1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