唉...本來我八、九月都沒有收到建設公司通知開會的消息,加上有鄰居說建商把社區裡的服務處給撤掉了,我就以為這個都市更新案玩完了,我可以不必操忙複雜的都更了,害我樂了一陣子。
 
         上星期卻還是接到開會通知,心裡漸漸浮起一種瞎忙的哀怨。
昨天晚上去開會,雖然我外表看起來一副『未經世事』的無所謂態度,但是我耳朵聽到建商說的話,心裡其實很不高興,我是小懂一些法律規定,但是其他大部分人都不懂啊,你建商本來就應該要回答住戶問你『為什麼是這個數據』的問題,而不是叫住戶自己回去請教專家,碼的咧....為什麼要害我一直造口業呢????
 
         在住戶心中,如果條件符合住戶期望,簽名蓋章基本上不是問題。建商要撈一筆,住戶也說可以給建商賺,但是建商不能只想來撈錢就漠視住戶的權益,因為變成公寓大廈之後會衍生許多管理費用,住戶不想要搞一堆用不到的公共設施來增加管理費用跟困難度,才會要求事先把公設比講好。只是建商只丟一句『要等設計師把建築圖畫好才會知道』就想敷衍過去,我真的覺得太草率了,在業界這麼多年的建商,連一個市場經驗值都講不出來,不是建商完全沒經驗,就是建商存心想唬弄我們咩。

 
         如果,建商真的沒有都市更新的經驗,那我真的也不敢把自己推出去當人家的試驗品,因為我還不想自討苦吃;要是,建商事存心要欺騙『涉世未深』的我們,那我們也只好一直搖頭拒絕簽字蓋章啊!! 這樣的結論就是,我沒辦法同意把案子交給你們建商。

 
         就我個人來說,都市更新前面有一堆計畫概要跟事業同意書要會看、會算,事後住戶還要懂公寓大廈管理的相關法令跟程序,至少要懂一定必須繳管理費跟成立管理委員會這兩樣。都市更新事後的問題,建商事不負責任的,因為他是來做都市更新的,只負責把案子送出去審閱,等核定之後把舊屋打掉蓋新屋,然後把多出來的房數賣掉等著翹腳數錢,其他住戶要怎麼管理這個社區,是住戶自己的事情,有人不知道要繳管理費,那是你們的事情,政府沒有任何法令規定說建商有責任義務免費分擔這些工作喔!!

 
         所以建商口中的都市更新簡單,但是對實際使用生活的住戶來說,都市更新沒有這麼簡單啊!!! 再說,我已經認識兩個以前不熟的老鄰居告訴我,他們在其他地區的房子,都是建商行都市更新之名,犧牲住戶發橫財之實,建商在核定通過都市更新之後(有的案例連通過都沒有),立即把房子敲掉,發生法律糾紛導致他們的房子最少五年都還沒新建起來。

 
         都市更新,原本是政府的美意,認為一般住戶沒有能力重建舊屋,改善市容,提升居住品質,設計法規讓建商有機會參與改善市容的機會,但是實施至今,我個人接觸到的,只看見建商虛灌坪數哄抬價格求售,住戶應該要享受到的生活品質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改善,有的人還因此沒有家可回,比沒有都市更新之前還要悲慘!!!

 
         都市更新不是不好,而是要碰到好的實施找者不容易。

Posted by sandy110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72)